亳州工业学校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学金评审细则(试行)
时间:2021-12-12 作者/编辑: 来源: 点击:

亳州工业学校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学金评审细则(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学金(以下简称中职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保证评审工作公正、公平、公开,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中职国家奖学金由中央财政出资设立,用于奖励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下同)全日制在校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每年奖励2万名学生,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

第三条  中职国家奖学金每学年评审一次,实行等额评审。

第二章  评审程序与要求

     第四条  申请中职国家奖学金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三)遵守法律法规,遵守《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公约》,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四)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五)在校期间学习成绩、道德风尚,专业技能。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表现特别优秀。

     三、在符合基本条件前提下, 申请人还应满足以下具体条件:

      (一)年级要求:全日制二年级及以上学生可以申请中职国家奖学金。

      (二)成绩表现等要求:学习成绩排名位于年级同一专业前5%(舍5%)的学生可以申请中职国家奖学金。学习成绩排名位于年级同一专业择名未进入5%,但达到前30%(含30%)且在道德风尚、专业技能、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表现特别突出的,可以申请中职国家奖学金,同时需要提交详细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须由学校审核后加盖学校公章.学习成绩排名未进入30%的,不具备申请资格。

      “表现特别突出”主要是指:

    1. 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表现突出,具有见义勇为、助人为乐,奉献爱心、服务社会,自立自强等实际行动,在本校、本地区产生重大影响,在全国产生较大影响,有助于树立良好的社会风尚。

       2.在职业技能竞赛或专业技能竞赛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在世界技能大赛取得优胜奖以上和入围世界技能大赛中国集训队及国际性职业技能竞赛获前8名,在中国技能大赛等全国性或省级职业技能竞赛获得优秀名次(一类职业技能大赛前20名、二类职业技能竞赛前15名),在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等专业技能竞赛获得三等奖及以上奖励,省级选拔赛获得二等奖及以上奖励。

      3.在创新发明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科研成果获得省、部级以上奖励或获得通过专家鉴定的国家专利(不包括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

      4.在体育竞赛中取得显著成绩,为国家争得荣誉。非体育专业学生参加省级及以上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二名。体育专业学生参加国际和全国性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二名。集体项目应为上场的主力队员。

      5.在重要艺术展演文艺比赛中取得显著成绩。非艺术类专业学生参加全国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或同等水平比赛,获得三等奖及以上或前三名奖励;艺术类专业学生参加全国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或同等水平全国性及国际性比赛,获得三等奖及以上或前三名奖励,以上展演(比赛)省级遴选获得二等奖及以上或前二名奖励。集体项目应为主要演员。

      6.获省级及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社会实践先进个人、杰出青年、五四奖章等个人表彰或荣誉称号。

      7.参加全国中等职业学校文明风采优秀作品展示展演的个人或集体项目主要创作人员。

      8.在创业等其他方面有优异表现的。

  第五条  评审程序与要求

1.政策宣传

学生资助办公室下发通知进行宣传,各教学部、各班级要宣传每个学生。

2.班级推荐

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向年级主任报送申请材料。

3.评审办公室成员科室资格审核

评审办公室成员科室为学生资助办公室、教务处、学生处等。年级主任对学生申请材料进行整理,并交送到评审办公室。

评审办公室成员科室进行资格审核。审核内容为学生成绩、报送材料、学生遵守校规校纪等方面情况是否符合评审要求。

4.评审办公室评审

评审办公室由学生资助办公室、教务处、学生处、班主任及教师代表组成。评审办公室审查学生申请材料,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集体评审,最后对申请学生进行排名,产生最优秀学生名单。

5.评审工作领导小组确定名单

评审办公室将最优秀学生名单报送到评审工作领导小组。经单. 领导小组集体讨论后产生亳州工业学校中职国家奖学金建议名单。

6.资助管理办公室对建议名单,在校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按照程序报送至市教育局。

第六条 名额分配

每年度的名额,由亳州市教育局进行分配。为保证获得中职国家奖学金学生是学校最优秀学生。不得对名额进行分配到科部、年级,采取全校优中选优方式产生。

 

第三章  附则

学校将获得国家奖学金情况记入学生学籍档案,颁发国家统一印制的荣誉证书,并于每年1231日前将中职国家奖学金一次性发放给获奖学生。

 

 

 

 

亳州工业学校

2020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