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关于办理2015年普通中专和五年制高职新生录取备案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5-12-07 作者/编辑:邹新力 来源: 点击:

各普通中专学校,有关高职院校:

2015年全省普通中专和五年制高职录取审核工作已全部结束,下一阶段将进行新生录取名册的备案工作及新生信息变更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新生录取名册的备案工作

1.普通中专名册确认工作:由于今年各校所有中职新生的录取审核都是通过省中职网上招生录取平台(以下简称“省招生平台”)来完成的,部分学校在省招生平台上同时保存有普通中专、职业中专和非全日制中专等不同类型的中职新生信息。根据省厅有关文件规定,省教育招生考试院(以下简称“省考试院”)只负责办理全日制的普通中专新生录取名册的备案工作,因此,要求各校在省招生平台上进行全日制普通中专名册的确认工作,使用省招生平台上的“全日制普通中专名册确认”功能来完成此项工作。确认无误后,从省招生平台上下载打印毕业证书审核网上登记确认函,由学校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报送省考试院留存备查。各校在省招生平台上进行确认的时间为:12月2日至6日,省中职网上招生录取平台的网址为:http://zhk.ahzsks.cn/,联系电话:0551-63609536、63609511,网上技术支持为省中职网上招生录取平台工作QQ群(群号为429935366)。

2.各校凭缴费凭证(原件或复印件)和毕业证书审核网上登记确认函原件领取2015年普通中专及五年制高职新生录取名册。领取时间:12月7日至31日,领取地点:省考试院中等教育招生考试处(东区4楼423房间,合肥市金寨路188号省人大院内),联系电话:0551-63609588,请各校务必提前电话联系预约时间。发票领取请联系省考试院财务室(西区3楼315房间,绩溪路240号),财务电话:0551-63612597,63612508。

二、考生信息变更的备案工作

根据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关于印发《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的通知》(皖教职成〔2010〕10号)规定,普通中专和五年制高职前三年已经注册的学生(含注册毕业学生)各项信息修改属于信息变更,主要包括学生姓名、性别、出生日期、户口性质等。对信息变更,应当由学生本人或者监护人提供合法身份证明等相关资料,学校负责审查修改后及时报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备案工作的流程和要求如下:

1.普通中专(包括初中专和高中专)学生信息变更备案应在学生办理毕业证之前办理完成,五年制高职学生的信息变更备案工作应在学生转段录取前办理完成,逾期将不予办理。

2.学校负责审查学生的信息变更申请及相关身份证明材料,经审查确需变更的,由学校在录取新生名册上进行信息修改并加盖学校公章后,送省考试院进行备案。

3.办理信息变更备案的上报材料及要求:

(1)学校正式行文的书面报告;(2)信息变更备案登记表(见附件1和附件2);(3)已经进行修改并加盖学校公章的录取新生名册。

4.办理信息变更备案的地点:省考试院中等教育招生考试处(东区4楼423房间,合肥市金寨路188号省人大院内),联系电话:0551-63609588,请各校务必提前电话联系预约时间

5.各校应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严格审查学生信息变更申请和有关身份证明材料,对学生伪造材料、弄虚作假的,以及学校工作人员参与作假的,一经发现将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查处。

   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2015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