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关于办理2015年普通中专和五年制高职新生录取审核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5-10-23 作者/编辑:邹新力 来源: 点击:

皖招考〔2015〕33号

 

 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关于办理2015年

 

普通中专和五年制高职新生录取审核工作

 

的通知

 

各普通中专学校,有关高职院校:

2015年全省普通中专和五年制高职录取工作已全部结束。根据省教育厅有关规定,全省普通中专和五年制高职录取审核工作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以下简称“省考试院”)组织办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普通中专新生网上录取审核备案工作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启用安徽省中等职业学校网上招生录取平台的通知》(皖教秘职成〔2015〕51号)要求,自今年起,各校所有学生的录取结果都要在省中职网上招生录取平台(以下简称“省招生平台”)上进行整理、汇总和毕业证书审核登记,省考试院将通过省招生平台进行网上录取审核备案工作,不再现场办理录取审核工作,只有通过省招生平台录取审核备案的学生方可取得学籍。

各校在省招生平台上进行整理、汇总和毕业证书审核登记的时间为:10月26日至11月9日,省中职网上招生录取平台的网址为:http://zhk.ahzsks.cn/,联系电话:0551-63609536、63609511,网上技术支持为省中职网上招生录取平台工作QQ群(群号为429935366)。有关工作的流程和要求如下:

1.整理:已通过省招生平台录取的学生,各校需根据学生的实际报到情况,在省招生平台上进行数据整理,注销删除未报到的学生,调整并修改学生的报到专业。使用省招生平台上的“考生信息整理”功能来完成此项工作。

2.汇总:已在各市办理过录取手续的普通中专学生和各校自主录取的普通中专学生,各校需根据学生的实际报到情况,在审核并修改学生的基本信息、调整并修改学生的报到专业后,将学生数据录入省招生平台。使用省招生平台上的“考生补录汇总”功能来完成此项工作。

3.毕业证书审核登记:对通过省招生平台录取的普通中专学生和各校自主录取的普通中专学生,各校需逐一审查学生的初中毕业证书原件、高中阶段毕业证书原件(毕业证书遗失的,初中毕业生须由学生原毕业学校或学校所在的县(区)教育局出具证明;高中阶段毕业生须由市教育局学籍管理部门出具证明),并留存复印件备查。

省招生平台上对各校录取的学生根据其专业和学制逐一自动生成该学生所应具有的毕业证书类型。学校负责在省招生平台上的要求逐一登记每一位学生的毕业证书审核结论,同时省招生平台记录学校负责毕业证书审核的具体工作人员和分管校领导的姓名和毕业证书审核登记时间,以留存备查。省考试院对审核登记合格的考生名单刻盘上报省教育厅,并以此作为打印新生录取名册、申报学籍和取得毕业证书的电子数据依据。使用省招生平台上的“毕业证书审核”功能来完成此项工作。

4.各校应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严格审查学生的毕业证书或证明材料,对伪造材料、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将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查处,遗留问题由招生学校负责解释和处理。

    二、五年制高职新生录取审核工作

1.根据《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关于2015年普通中专和五年制高职招生录取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皖招考〔2015〕26号)要求,已在各市办理过录取手续的五年制高职学生,各校需根据各市打印的录取信息确认表和新生实际报到情况,进行网上核对并注销未报到考生后到省考试院办理审核手续。

各校网上核对和注销的时间为:10月26日至10月30日,省五年制高职核对和注销网的网址为:http://210.45.240.111/,请各校在此时间段内登陆该网并按网上的说明进行核对和注销工作,登陆所用的用户名和原始密码见附件4,联系电话:0551-63609536、63609511,网上技术支持为中职招生QQ群(群号:15261481),凡未加入群的学校请按照附件5的要求申请加入招生群。

2.因新生未报到或前期未完成招生任务而产生的五年制高职缺额计划,在各市录取结束后,各校可在缺额计划内按规定进行补录。录取审核时,为确保信息准确完整,各校必须按照附件2的要求,认真做好相关信息的采集和上报工作。为便于学校准确掌握考生的中考成绩信息和录取信息,今年继续在省五年制高职核对和注销网上开通考生信息查询功能,各校需使用此功能认真核对缺额补录考生的成绩信息和录取信息。

3.有关艺术、体育类专业五年制高职录取审核工作,各校应按《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关于做好2015年安徽省普通中等专业学校艺术、体育类专业招生工作的通知》(皖招考〔2015〕8号)要求,认真做好数据采集和上报工作。艺术、体育类专业五年制高职单考单招的上报数据格式见附件3,招收参加今年中考的上报数据格式见附件2。

4.各校现场办理五年制高职录取审核的时间为:11月3日至11月6日。为避免人员过于集中,保证审核工作分批有序进行,各校具体时间安排见附件1,请各校按规定时间前来办理审核手续。逾期将不予办理,也不再安排补录。地点为:省招生考试院东区(合肥市金寨路188号省人大院内)中等教育招生考试处,联系电话:0551-63609536、63609511。

5.五年制高职招生学校和专业必须属于《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关于印发2015年安徽省初中起点五年制高职招生来源计划的通知》(皖招考〔2015〕25号)公布的范围。

6.五年制高职学生的录取审核工作,要严格按省里统一确定的最低控制线和招生计划执行。凡成绩低于规定的分数线和超计划录取的考生,不予办理五年制高职录取审核手续。

7.各校应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严格审查学生的准考证和分数条等材料,并在省五年制高职核对和注销网上进行查询核对,对伪造材料、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将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查处,遗留问题由招生学校负责解释和处理。

三、录取新生名册的打印工作安排

由于今年普通中专采用网上录取审核备案方式完成,为进一步规范录取新生名册的管理,确保录取新生名册的准确和完整,现场不打印录取新生名册,待全年的普通中专网上审核备案工作和五年制高职录取审核工作全部结束后,学校凭缴费凭证和毕业证书登记确认函(后期从省招生平台上下载)领取新生录取名册。有关领取新生录取名册的事项省考试院将另文下达

根据《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关于2015年普通中专和五年制高职招生录取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皖招考〔2015〕26号)要求,省外中专学校(包括初中起点五年制高职)在我省的招生录取工作须按照我省的招生政策执行。与省内中专学校在同一个平台上统一录取,录取结果须上报省考试院审核并由省考试院统一打印新生录取名册。考虑到省外院校路途较远,在录取审核期间,随来随办,现场打印录取新生名册。

 

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2015年10月22日